7月25日下午,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广西壮族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召开残疾人权益保障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发布会上,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林鼎立介绍,自广西检察机关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行动以来,共办理无障碍设施建设公益诉讼案件224件,通过办案督促建设、改造无障碍设施700余处。
发布会现场 供图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据介绍,广西检察机关突出维护残疾人平等就业权、保障残疾人基本生活需求,通过办理涉残疾人权益保障的国有财产保护公益诉讼案件追回流失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残疾人补贴等国有财产49万余元。同时,广西检察机关推动构建“检察监督+行政履职+社会参与”协同治理模式,如柳州市鱼峰区检察院依托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与检察建议双向转化工作机制,促成相关单位投入约20万元加强无障碍设施管理与维护。
在立法层面,《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办法》已列入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及其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为建设提供制度支撑;累计完成567个小区的适老化及无障碍改造,全区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公共建筑、房屋建筑、保障性住房、市政道路、公共交通设施、医院、广场、公园、居住小区等无障碍设施建设率达100%;特殊群体保障精准落地,制定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系列文件,截至2025年6月底,累计完成改造59237户,任务完成率114.43%。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主任曹维维表示,全区检察机关将更加精准规范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检察公益诉讼,与各部门合力破解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损害监管难题。一是广泛听取各方诉求,拓展案件线索来源。二是构建协同共治格局,破解公益监管难题。三是注重借助外脑外力,强化专业力量支撑。(文 付海茵 邓杰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