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总工程师、新闻发言人宁耘从“无废城市”建设、危险废物闭环管理、尾矿库污染防治、新污染物治理、重金属污染防治及总量减排五个方面,介绍广西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环境管理工作情况。
据介绍,“无废城市”是通过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持续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最大限度减少填埋量,将固体废物环境影响降至最低的一种城市发展模式。2022年,广西南宁、柳州、桂林3个城市入选全国“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名单,三市大力推进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强弱项、补短板工作,补齐生活垃圾焚烧、餐厨垃圾处理、大件垃圾处理设施短板,基本实现建成区原生垃圾零填埋;废弃农资包装物回收率达到80%;医疗废物日收集处置能力得到有力保障,医疗废物100%安全处置。力争到2027年,广西“无废城市”建设比例达到60%以上。
在稳步推进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面,2022年5月,国家印发《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后,广西迅速行动,于2022年11月在全国率先印发实施《广西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为广西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打好基础。2023年,广西已摸清了全区现有优先管控化学物质和新污染物底数。目前,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与广西大学完成了广西新污染物重点实验室共建,已具备全氟化合物、溴代阻燃剂、抗生素、雌激素等数百种新污染物的非靶向筛查能力和靶向筛查能力。
在强化重金属污染防治和总量减排方面,广西明确“十四五”期间各市的年度减排目标,其中对河池、来宾等6个市制定1%至25%不等的减排目标,对南宁、桂林等8个市以控制不新增为目标,实现差别化减排政策。截至2023年底,全区共推进完成重金属减排项目35个,减排比例达4.45%。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总工程师、新闻发言人宁耘表示:“下一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将加快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开展‘无废细胞’创建工作;开展危险废物自行利用处置专项整治,不断提高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水平;持续开展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筛查与评估、涉重金属历史遗留问题排查整治等工作,进一步强化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环境管理。”(文 蔡俊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