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等10部门制定印发《广西推进城市公共交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完善支持政策、夯实发展基础、保障公交优先通行等5个方面提出城市公共交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实施举措。
一是完善支持政策。《意见》提出,广西将用好运营补贴政策,建立完善城市公共交通企业补贴补偿机制,综合考虑城市公共交通运营成本、公众承受能力、财政补贴等因素,合理制定城市公共交通价格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加强财政金融政策支持,支持符合条件的城市公共交通领域企业申请“桂惠贷”产品,降低融资成本。
二是夯实发展基础。根据《意见》,广西将实施既有用地综合开发,鼓励有条件的存量城市公共交通场站实施地上地下空间综合开发,符合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的,在保障城市公共交通服务基本功能的前提下,允许适当提高容积率。
三是保障公交优先通行。广西将合理设置使用公交专用道,促进公交专用道覆盖主要客流走廊,并做好沿途各路段有序衔接,构建连续成网体系,合理确定公交专用道专用时段。
四是加强行业管理。广西将加快城市公共交通管理的立法或已有法律法规的修订工作;规范特许经营管理,定期开展客流调查,合理确定城市公共汽电车运营线路首末班时间、运营间隔、配置车型等运营服务标准。
五是保障从业人员合法权益。广西将保障从业人员工资待遇,督促城市公共交通企业按时足额发放工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关心关爱从业人员,加强从业人员劳动保护。
《意见》的出台,将为城市公共交通落实运营补贴补偿政策、用地综合开发、从业人员权益保护等提供坚实的政策保障,给城市公共交通领域改革创新、转型升级带来了新机遇。
下一步,广西各市将结合本地实际,细化明确推进城市公共交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任务措施,持续加强政策衔接和协同配合,及时协调解决城市公共交通发展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动落实《意见》各项支持政策,促进城市公共交通健康可持续发展。(文 黄静兰 李铭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