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主任会议决定,自治区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将于1月22日在南宁召开,会期四天半。
日前召开的十三届自治区政协第十四次主席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自治区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的决定(草案),建议自治区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于1月21日在南宁召开,会期四天半。会议还决定,1月19日召开自治区政协十三届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为召开自治区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作准备。(文 林姗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