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截至2023年10月底,全区开工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6.21万套,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00%;发放租赁补贴2.4万户,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05.9%。全区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完成投资134亿元,有效发挥住房保障惠民生、稳预期的作用。
全面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广西重点聚焦产业园区、教育、医疗等企事业单位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人员住房需求,建立保障性租赁住房储备项目库,印发3个批次保障性租赁住房储备计划,储备房源9.93万套(间)。支持各地发挥金融“活水”作用,对项目整体策划包装,强化市场化融资。2023年,全区保障性安居工程新增融资贷款授信97.98亿元,新增发放贷款89.6亿元,为广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提供了资金保障。全区已提前完成今年保障性租赁住房开工任务。
强化公租房保障。广西在做好城镇低保低收入家庭、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保障的同时,将新就业无房职工、外来务工人员和大中专毕业生等群体纳入保障范围,截至今年10月底,全区正在实施的公租房保障家庭共46.81万户。加强公租房运营管理,在公租房小区开展“阳光社区·美丽家园”创建活动,通过安装人脸识别、智能门锁和门禁等认证系统,建设“人、证、房”三位一体智慧云监管平台。推行“公租房APP”应用,加快实现公租房保障全流程线上线下均可办理。逐步实现管理规范化、智能化、人性化。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住房保障处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全力推动“三大工程”建设,指导南宁市将保障性住房建设和城中村改造结合,以需定建,紧盯“净地出让”和“资金平衡”两个重点,确保项目“动则必快,动则必成”;指导各地因地制宜采取新建、改建、改造以及纳入管理等形式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鼓励专业化规模化第三方住房租赁企业参与建设;指导各地深化“政金企”合作,为更多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提供融资产品和融资服务。(胡田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