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今年1—7月全区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减免31.22亿元
为切实降低人民群众出行成本,提升高速公路服务水平,自治区高速公路发展中心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及自治区交通减税降费政策,多措并举保住运输市场主体、激发运输市场活力,促进实体经济发展。
严格落实“保通畅”免收政策,加快绿色通行。对合法运输全国统一鲜活农产品目录的产品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严格落实重大节假日小型客车免费通行以及抢险救灾类车辆免费无障碍通行政策。
全面推广“差异化”收费政策,促进降本增效。我区实施分路段、分出入口、分车型、分时段、分方向、分支付方式和自主定价等差异化收费方式。主要为分车型实施预约通行,进一步优化北部湾经济区、珠江—西江经济带(广西)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减半收取车辆通行费政策;分路段继续停收部分贫困地区高速公路一类桥隧车辆通行费,停收途经广西20个原深度贫困县11条高速公路货运车辆桥隧通行费;继续加大ETC推广及优惠力度,对合法装载的二类至五类货车(含ETC车辆),通行广西高速公路实行无差别8.5折优惠,六类货车(含ETC车辆)实行无差别9.8折优惠。
持续推进“不停车”推广应用,推动节能减排。差异化收费政策实施后,吸引越来越多国省干线公路车辆通行高速公路,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并行国省干线公路的通行压力,在提高车辆道路运输安全系数的同时,起到节省燃油和减少碳排放的作用,加上ETC的推广应用,进一步减少油耗及各类污染物排放。
2023年1—7月,我区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减免额31.22亿元,高速公路减税降费“大礼包”助力实体经济“轻装上阵”。(赵雅丽 谭苏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