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自治区妇联获悉,为引导激励各市、县(市、区)大力发展普惠托育服务,我区近日出台《自治区对市县托育服务激励工作方案(试行)》,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支持普惠托育发展。
该方案经自治区政府同意,自治区卫健委同财政厅联合印发。明确自今年起,自治区对各市托育服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并从2024年至2026年安排资金,对托育服务工作卓有成效、各项指标任务完成较好的市进行奖励性补助。各市奖补资金可根据实际需要,对综合评价排名靠前的县(市、区)给予补助,也可用于托育机构建设补贴、运营补贴等托育服务发展相关支出。
方案在评价内容上明确了托育服务工作数量指标、质量指标和否决项等相关要求。自治区将于每年9月底前完成对各市的托育服务综合评价工作,奖励标准根据当年的评价情况确定,于次年下达奖补资金。通过对市县托育服务以奖代补的方式,压实市、县(市、区)在规划、土地、住房、财政、金融、人才等方面支持托育服务发展的责任,扩大普惠托育服务供给,促进各地普惠托育服务高质量发展。(广西日报 记者蒋予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