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人员开展禁渔期巡航。 南宁日报记者吴潇 摄
记者从昨日举行的南宁市2023年内陆水域禁渔期启动仪式上了解到,从2023年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南宁市内陆所有自然水域和通江湖泊、库区(养殖水域除外)将禁止除休闲渔业、娱乐性垂钓(无船、艇等载具)外的所有捕捞作业。
禁渔期指的是在天然水域主要经济生物的繁殖期和幼鱼生长期间禁止捕捞作业的一项措施。禁渔期措施将减少对水生生物产卵群体和幼体的损害,使水生生物资源得以休养生息,是一项最直接、有效的水生生物资源养护措施。“在为期4个月的禁渔期,我市1500余艘渔船一律停止捕捞作业、封存网具。”南宁市农业农村局渔业渔政渔港监督科科长黄剑峰告诉记者,禁渔期间,我市将开展水上、陆上禁渔巡查,对重点水域、市场和餐馆等开展联合检查、交叉检查,对非法捕捞等行为原则上一律从重处罚。
当天启动仪式结束后,由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海事处、市公安局水上派出所、市城管支队水上执法大队联合开展了执法行动。3艘执法船从江北大道南宁港码头出发,往邕江上游方向进行巡航执法,同时向市民和渔民开展禁渔政策宣传。
当联合执法组巡航至邕江石埠河段时,发现该片水域有人设置了渔网捕捞工具,执法人员当即进行了收缴清理,现场缴获渔网5张。当天早上,执法人员在巡航时,还在缴获的渔网中发现了国家二级保护鱼类斑鳠(俗称芝麻剑),执法人员及时将斑鳠从渔网中解救,进行放生处理。
禁渔期间,市民发现电鱼等非法捕捞行为,可及时拨打南宁市渔政值班电话18076541110举报。(南宁日报 记者吴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