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自治区财政厅获悉,自治区财政厅近日下达2023年新增政府一般债务限额支持“三项工程”建设50亿元,支持实施自然村(屯)道路通畅工程4395公里、自然村(屯)道路提升工程13953公里、乡村道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13729公里。
根据《广西实施乡村道路“三项工程”深化“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全区计划统筹安排乡村道路“三项工程”项目总建安费463亿元。原则上,国家和自治区对乡村道路“三项工程”项目总补助资金不低于总建安费的75%;对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自治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其他一般县,分别按照建安费的85%、75%、70%给予补助。(广西日报 记者周红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