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获悉,全区10个县(区、市)通过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初审验收,纳入广西推荐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申报单位储备库。
近年来,我区有关县(区、市)采取有效措施,加大资金投入,严格按照《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导则》《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认定和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和《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标准(试行)》要求,狠抓工作落实,旅游产业融合发展、旅游公共服务建设等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经组织验收,并报请自治区政府批准同意,认定南宁市青秀区、桂林市雁山区、桂林市龙胜各族自治县、崇左市凭祥市、玉林市容县、贺州市昭平县、北海市银海区7个创建单位和柳州市三江侗族自治县、桂林市灵川县、河池市南丹县3个非创建单位达到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初审验收标准。(广西日报 记者吴丽萍 通讯员刘瑜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