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积极开展“医保DRG付费综合改革下适合中医药特点的付费方式”试点工作 我区中医优势病种付费改革全国领先
9月28日,记者从自治区医保局在南宁举办的广西中医优势病种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绩效评估报告会了解到,我区按照国家关于医保支持中医药发展的改革要求,探索出一条符合中医特点的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路径,标志着我区中医优势病种付费改革在全国处于领先地位。
据了解,我国全面推行的DRG或DIP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主要是将病种病例分组打包付费,但是这种方式是以西医诊疗相关信息进行分组,未能准确反映中医疾病症型和中医辨证施治下的操作及治疗过程。自治区医保局副局长徐广保表示,在此背景下,广西积极开展的“医保DRG付费综合改革下适合中医药特点的付费方式”试点工作,不仅为DRG付费赋予了中国特色和中医药特色,也有效助推中医药事业传承创新发展。
经过自治区、柳州市两级推动和试点探索,目前我区已总结出一套中医病种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经验:一是创建了中医病种医保支付制度的雏形,建立了医保部门、定点中医医疗机构及其相关部门、中医专家共同参与的协商谈判机制;二是初步形成了依据中医病种结算数据制定的医保支付标准,克服了既往以西医病组临床数据和基准确定中医病种付费基准和点数的先天性缺陷;三是规范了中医病案管理和服务质量,推动中医病种管理和循证研究;四是调动了中医服务积极性、推动了中医医联体建设,中医服务在定点中医医疗机构的占比正在增加,中医医联体加速发展,街道和乡镇医院的中医服务能力快速提升。(广西日报 记者/罗琦 实习生/王佩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