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南宁8月28日电(记者沈泉池)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发布消息, 2022年,自治区财政在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中专项安排乡村振兴重点帮扶补助资金10.51亿元,支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地区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改善基本民生水平,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动乡村振兴。
据悉,乡村振兴重点帮扶补助资金的补助范围为2021年自治区44个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及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待遇县,按照财政收支缺口、防返贫监测对象数和乡村人口等客观因素测算,并对国定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适当提高补助系数给予倾斜支持。
广西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地区与重点生态功能区高度重合,统筹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和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的任务重大。近年来,自治区不断完善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制度,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形成生态保护与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协同推进的长效机制,着力推动重点生态功能区在切实保护好绿水青山的同时,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