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南宁市市场监管局了解到,从8月起,市场监管部门利用近3个月时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网剑2022——反欺诈稳消费,打侵权促发展”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强网络经营行为监管,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维护我市良好的网络市场秩序,净化网络消费环境,促进网络经济稳步发展。
市场监管部门在开展网络交易价格欺诈专项整治行动方面,重点整治典型价格欺诈行为,包括谎称商品和服务价格为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以低价诱骗消费者,以高价进行结算;通过虚假折价、减价或者价格比较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时,使用欺骗性、误导性的语言、文字、数字、图片或者视频等标示价格;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价格承诺;不标示或者显著弱化标示对消费者不利的价格条件,诱骗消费者交易;通过积分、礼券、兑换券、代金券等折抵价款时,拒不按约定折抵价款。
此外,市场监管部门还严厉查处销售失效、变质、伪造产地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篡改生产日期的商品;销售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和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的商品;销售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商品,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商品;不按约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夸大或隐瞒所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误导消费者;采用虚构交易、虚标成交量、虚假评论等方式进行欺骗性销售诱导等其他网络消费欺诈行为。
市场监管部门积极开展电商平台点亮行动,督促指导网络交易平台和网络交易经营者进行自查自纠和问题整改,压实电商平台主体责任,加强对“砍单”“网络抽奖”等社交参与型营销活动的合规管理,督促平台以显著方式向消费者展示各类活动的详细规则,引导平台及平台内经营者履行法定信息公示义务,推动电商平台实现“亮照、亮证、亮规则”,力争到2022年底,电商平台证照公示率达90%以上。(南宁日报 记者杨玲 通讯员何正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