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记者从自治区河长制办公室了解到,广西已全面建立“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实现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有效衔接,进一步提升河湖治理法治化水平。
据了解,2021年12月30日,自治区河长制办公室与自治区检察院已签署《关于在河湖长制工作中建立“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的意见》,明确在全区各级河长办设立“河湖长+检察长”联络办公室,建立联席会议、信息共享、问题线索移送、调查协作和检测鉴定技术支持、联合专项整治5项工作机制,实现跨区域、跨部门案件协同办理、执法办案信息共享、案件线索移交移送、调查取证协同协作、河湖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检察公益诉讼有效衔接。
“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的建立将密切全区检察机关与河湖长制工作的协作配合,为保护母亲河,维护全区水生态安全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和司法保障。(广西日报 记者/周映 通讯员/谭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