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印发《广西自然资源支持乡村振兴政策指引(2021年版)》,以指导全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掌握和准确把握自然资源支持乡村振兴政策要点,同时供其他行业主管部门和致力于乡村振兴建设者参考。
该《指引》系统梳理了近年来国家和自治区出台的有关自然资源支持乡村振兴的规范性文件,重点对乡村振兴涉及的国土空间规划、土地用途管制、土地利用计划安排、土地供应、宅基地管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等20余项53份文件政策要点进行归纳说明,形成政策“工具包”,做到了条例清楚,便于快捷查找。
《指引》特别设置了“支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章节,对20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20个自治区重点帮扶县和4个参照自治区重点帮扶县按照“有序调整、平稳过渡”的原则,突出自然资源在土地、矿产、耕地保护、项目和资金安排等方面给予倾斜。
根据最新的政策要求,《指引》对当前政策环境下如何合法规范利用政策推进乡村振兴进行了指导。如新编县乡级国土空间规划应安排不少于10%的建设用地指标,重点保障乡村产业发展用地;各地可预留不超过5%的建设用地机动指标,用于保障村民居住、农村公共公益设施、零星分散的乡村文旅设施、农村新产业新业态用地以及其他点状供地项目用地。(广西日报 记者/唐广生 通讯员/李晓燕 实习生/方江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