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年1月1日起全面推广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暂行期2年
■ 坚持以现行收费标准为基础、差异化下浮的原则,按照分路段、分车型(类)、分时段、分出入口、分方向以及分支付方式等6种差异化收费方式
■ 使用ETC支付的车辆将享受多项通行费优惠,优惠折扣最低为五折。所有车辆均可继续享受免收六寨(黔桂界)至河池等7条高速公路一类桥隧费
近日,我区制定印发了《广西高速公路全面推广差异化收费实施方案》,确定于2022年1月1日起全面推广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暂行期2年。
据了解,《方案》坚持以现行收费标准为基础、差异化下浮的原则,按照分路段、分车型(类)、分时段、分出入口、分方向以及分支付方式等6种差异化收费方式,全面推广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
《方案》实施后,办理使用ETC支付的车辆将享受到多项通行费优惠,优惠折扣最低为五折。所有车辆均可继续享受免收六寨(黔桂界)至河池等7条高速公路一类桥隧费,所有货车均可继续享受免收河池至百色等12条高速公路桥隧费。
经第三方专业机构测算,若2022年ETC使用率达90%以上,预计全年将惠及车辆3.69亿辆次,减免通行费24.95亿元。预计将节约879.2万升燃油消耗、减少1566.88吨污染物排放。(广西日报 记者/吴丽萍 通讯员/刘如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