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南宁横州市茉莉花保护发展地方性法规明年施行 茉莉花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有了法制保障
茉莉花种植基地 本报通讯员黄汝德摄
昨日,南宁市人大常委会在中国茉莉之乡——横州市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南宁横州市茉莉花保护发展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南宁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批准,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共七章四十六条,规范了横州市辖区内茉莉花的保护管理、产业发展和文化传承等活动,为该市茉莉花保护发展保驾护航。
加强品牌保护力度
近年来,国家、自治区不断推广农业种植基地建设,建立茉莉花生产基地是实现标准化、规模化种植的重要途径,《条例》第二章重点对茉莉花种植基地的建设和保护作了规定,通过划定基地及保护区,强调标准种植和规模种植,确保茉莉花的规模和品质;通过给予扶持政策,推动茉莉花种植高品质发展;通过加强生态环境保护,规范和限制不利于种植的行为,保证茉莉花种植的良好环境。
2006年、2013年“横县茉莉花”“横县茉莉花茶”先后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产品。目前,已有35家企业获批“横县茉莉花茶”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使用权,对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推动横州特色经济健康发展,起到很大的带动作用。
地理标志产品不仅是一种产地标志、质量标志,也是一项重要的知识产权,针对当前存在的缺乏对“横县茉莉花”地理标志行之有效的保护管理制度,地理标志使用不严谨、不规范等现象,《条例》设立专章,加强和规范地理标志等品牌保护。
扶持茉莉花产业发展
近年来,横州市人民政府不断强化对茉莉花的文化保护工作,“横县茉莉花茶制作技艺”于2012年列入第四批广西壮族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横县茉莉花复合栽培系统”于2020年列入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名录。但对茉莉花文化的挖掘保护、开发利用、宣传推广等工作力度仍有待加强。为此,《条例》第五章规定,开展茉莉花农耕文化、可移动文物、不可移动文物和有关民俗实物的征集、保护、研究,开展保护名录建立等基础工作,加强茉莉花传统工艺的保护,挖掘茉莉花文化,并依托“横县茉莉花”的影响力,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
近年来,横州市着力以科技助推“横县茉莉花(茶)”产业发展,积极实施科技兴花(茶)发展战略。《条例》明确鼓励支持建设创新平台、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机制;针对茉莉花种植品种单一、老化、退化比较严重的现象,提出加强对优、特、珍、稀茉莉花种质资源的保护,建立茉莉花良种繁育基地;推动“互联网+茉莉”,运用大数据对茉莉花种植和茉莉花制品加工、交易、检验、检测信息数据进行数据化管理、分析,从多种渠道,扶持和推动茉莉花产业发展。
《条例》的颁布施行弥补了横州市茉莉花保护发展工作法律空白,破解了发展保护的机制难题,为茉莉花产业转型升级、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法制保障。(南宁晚报 记者郑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