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性安居工程是政府重视、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重大民生工程。记者从自治区财政厅获悉,今年以来,该厅积极统筹资金,共下达中央基建投资30.51亿元,支持广西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棚户区改造、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公租房建设,其中多个保障性安居工程将惠及南宁市民,圆困难群众“安居梦”。
在自治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方面,南宁市兴宁区第二片区、西乡塘区第二片区、江南区第一片区等16项城镇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工程位列其中。在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公租房工程方面,广西将主要支持南宁市凤岭南公交场站综合楼、南宁产投创新产业园二期项目职工宿舍等8项保障性租赁住房工程,以及古汇公寓公租房配套基础设施、贵和路(上津路—江南大道)、凤岭南路三岸住宅片区路网二期等3项公租房建设工程等。
据了解,今年以来,南宁市着力优化支出结构,突出直达资金的使用重点,推动资金流向群众希望、企业期盼的方向和领域。截至2021年9月30日,共安排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支出5.98亿元,有力保障了基本住房项目的有序开展,有效促进投资补短板,夯实经济稳定恢复基础。(南宁日报 记者韦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