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广西推进新型城镇化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以下简称《计划》)。广西计划未来三年改造3000个城镇老旧小区,计划累计新开工(筹集)公共租赁住房1.5万套。到2023年,全区新增义务教育学位数22万个,随迁子女就读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比例达到85%。同时,高标准建设南宁都市圈,以南宁大都市区为中心,构建以轨道交通为骨干的1小时通勤圈。
三年行动目标 南宁都市圈初见成效
《计划》明确了广西推进新型城镇化三年行动的具体目标:
到2023年,北部湾城市群协同效应充分发挥,南宁都市圈建设初具成效,区域中心城市集聚能力逐步增强,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现代化桂风壮韵城市风格独具,城市承载能力和吸引力显著提升。
农业转移人口就业、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住房保障高水平覆盖,具有广西特色的城乡融合发展有序推进。
到2023年,全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7%左右。
实施四大提升行动
围绕行动目标,广西将以城市集聚能力提升、城市品质提升、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质量提升、城乡融合发展水平提升四大行动为抓手,加快构建北部湾城市群、南北通道城镇带、西江城镇带、边海联动城镇带“一群三带”城镇格局。
1 南宁大都市区为中心构建1小时通勤圈
在城市集聚能力提升行动中,南宁将起到核心辐射带动作用。
《计划》提出,高标准建设南宁都市圈。编制《南宁都市圈发展规划》。以南宁大都市区为中心,以1小时通勤圈为基本范围,推进新一轮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实施,构建以轨道交通为骨干的通勤圈。加快建设贵阳至南宁高速铁路以及南宁至崇左、南宁至玉林等铁路,加快打通城际“断头路”、拓宽“瓶颈路”,加强干线公路与城市道路有效衔接,推动城际公路市政化、城际客运公交化。推动公共服务均衡普惠,打造便利共享的生活圈。
2 计划改造3000个老旧小区惠及30万户
推动城市品质提升,广西将从加强新型城市建设、推进城市更新、完善市政公用设施等多方面着手。
《计划》提出,开展城市现代化试点示范,建设宜居、创新、人文、智慧、绿色、韧性城市。推进公共服务设施统筹布局和质量提升,打造“15分钟便捷生活圈”。推进市政公用设施智能化升级,建设“城市数据大脑”等数字化、智慧化管理平台。推进公园城市建设,到2023年,建成区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达到80%。
推进以老旧小区、老旧厂区、老旧街区、城中村等“三区一村”改造为主要内容的城市更新行动。加快制定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技术导则等相关配套政策,重点改造2000年年底前建成的城镇老旧小区,三年累计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3000个小区,惠及30万户。因地制宜推进老旧厂区、老旧街区及城中村改造为城市社区或其他空间。
完善市政公用设施。到2023年,力争全区推进建设改造地下管网8000公里以上,城市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55%,县城污水处理率达到95%以上,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保持在99%以上,黑臭水体治理基本达到长治久清,城镇燃气普及率达到99%以上。
3 随迁子女就读公办中小学校要达到85%
据统计,2013年至2020年,全区617万农业转移人口成为城镇居民。新型城镇化的核心是人的城镇化,让新市民真正享有市民所拥有的各项权益,广西将实施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质量提升行动,重点推动完善住房、就业、教育、医疗、养老等保障机制,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
提升基本公共教育服务水平。到2023年,支持各地新建150所公办幼儿园、100所义务教育学校、30所普通高中学校,全区新增义务教育学位数22万个,随迁子女就读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比例达到85%。逐步将农业转移人口纳入流入地中等职业教育、高中教育、普惠性学前教育保障范围,完善随迁子女异地升学考试制度。
提升就业质量。实施村级就业服务平台行动,全面提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化便民服务水平,到2023年,累计城镇新增就业90万人以上。突出抓好新生代农民工、企业职工和就业重点群体职业技能培训。三年累计开展各类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75万人次以上。
完善多元化住房保障体系。将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青年人等新市民纳入城镇住房保障范围,三年计划累计新开工(筹集)公共租赁住房1.5万套,发放住房租赁补贴不低于0.5万户。三年计划累计实施棚户区改造8.6万套,力争完成投资300亿元。
4 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
促进城乡融合发展,绘就乡村振兴的美丽画卷。根据《计划》,实施城乡融合发展水平提升行动,广西将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制定广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实施意见,稳妥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
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普惠共享。扩大托育服务供给,到2023年,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达到3个以上,0.5万~1.2万人口规模的完整居住社区托育服务覆盖率达到60%以上。到2023年,普惠性幼儿园占比、在公办幼儿园就读幼儿占比分别达到80%、50%。健全城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制度,到2023年,城镇中小学教师到乡村学校交流轮岗比例不低于10%。(南宁晚报 记者韩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