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区公布今年第四批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 共189项14个设区市均有项目入列,总投资1858.5亿元
11月8日,记者从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获悉,为充分发挥重大项目对投资和经济增长的强劲拉动作用,日前我区印发《2021年第四批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方案》,项目涉及交通、新能源、商贸物流、基础设施、卫生事业等多个领域,14个设区市均有项目入列。
根据《方案》,第四批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的重大项目共189项,总投资1858.5亿元,年度计划投资87.2亿元。其中,新开工项目30项,总投资239.7亿元,年度计划投资39.2亿元;续建项目30项,总投资218.3亿元,年度计划投资42.5亿元;竣工投产项目5项,总投资15.6亿元,年度计划投资5.5亿元;预备项目124项,总投资1384.9亿元。
《方案》要求各市、县(市、区)政府和各有关单位进一步创新推进工作机制,加强协调调度,强化用地、资金、建材、用水、用电、交通运输等项目建设要素保障,促进重大项目顺利实施。
工业项目要落实能耗“双控”和环境评价的要求,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原则上不予增补列入重大项目方案。涉及到产能过剩行业的,要按规定落实产能置换指标并完成相关手续;涉及产业政策规定需“窗口指导”的,要按规定申请进行指导,完成相关手续前不予增补列入重大项目方案。
根据《方案》,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继续实行“随报随审”,要求各市、县(市、区)政府和各有关单位根据项目前期工作进度,进一步完善项目建设方案和相关审批手续,落实建设条件,按照滚动管理的要求,通过项目管理平台组织申报项目。(广西日报 记者/康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