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部署,广西启动3—11岁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符合什么条件可以接种?能否与其他疫苗同时接种?有哪些注意事项?……10月27日,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免疫规划所主管医师韦佳楠接受媒体采访,就群众关心的问题进行了解答。
接种疫苗可保障儿童学习生活正常运转
当前,国内外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广西12岁及以上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基本实现应接尽接,而尚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3—11岁人群依然存在感染新冠病毒的风险。
儿童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一方面可以有效降低发病、重症和死亡的风险;另一方面可以在儿童人群中建立免疫屏障,阻断新冠病毒的传播,保障儿童学习、生活正常运转。韦佳楠介绍,年龄在3—11岁、身体健康、无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的儿童均可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实行居民免费政策
现阶段可用于3—11岁人群接种的新冠病毒疫苗有国药中生北京公司(包括北京生物、兰州生物、长春生物、成都生物等)、国药中生武汉公司、北京科兴公司生产的新冠病毒灭活疫苗。3—11岁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依然实行居民免费政策。适龄港澳台同胞、华侨华人及外籍人士接种按照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自治区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各地进一步完善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医疗救治保障和应急预案,抽调儿科医生充实医疗保障队伍,严格按照有儿科急诊急救人员驻点保障、有儿童适用急救设备药品、有120急救车现场值守、有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救治绿色通道的“四有”原则,认真做好医疗保障工作。
原则上不能与其他疫苗同时接种
韦佳楠介绍,根据自治区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各类学校、托幼机构(以下统称学校)在校学生以学校为组织单元,原则上在学校设置临时接种点组织学生集中接种。单个学校学生人数较少的,可分区划片组织多个学校统一到某一个学校或固定接种点集中接种。适龄散居儿童由社区(村)按照网格化管理原则就近组织到有儿童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资质的接种点开展接种。
原则上不能与其他疫苗(包括免疫规划疫苗)同时接种,接种需要间隔14天以上。在特殊情况下,比如受种者遭到动物咬伤或者出现外伤,应不考虑时间间隔,及时接种狂犬病疫苗或者破伤风疫苗。
由监护人或委托监护人签订知情同意书后方可接种疫苗
3—11岁儿童接种新冠病毒疫苗需要监护人或委托监护人全程陪同。监护人或委托监护人需提前了解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知识,携带好本人和儿童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或户口本等)以及儿童《预防接种证》前往接种门诊,避免孩子空腹、劳累,提醒孩子当天穿宽松衣服以方便接种。
接种前,监护人或委托监护人及适龄儿童应当充分了解《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知情同意书》,如实告知健康状况,配合做好健康问询和知情告知,通过医生评估且监护人或委托监护人签署知情同意书后才能接种。
接种后,要在现场留观30分钟,确认没有异常方可离开;如有不适,及时告知医生。
回家后,监护人应注意观察孩子的状况,如果出现不良健康情况,要及时就医,并向接种单位报告;受种者要清淡饮食,好好休息,避免过度运动和劳累。
对于既往新冠病毒感染儿童,可在感染6个月后接种1剂新冠病毒疫苗。
任何疫苗的有效性都不能达到100%,所以即便接种了新冠病毒疫苗,仍要坚持做好个人防护,包括勤洗手、戴口罩、不聚集等。 (南宁日报 记者李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