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叫停不戴头盔的电动自行车车手 本报记者程勇可摄
昨日,南宁交警在长湖立交桥底等地开展骑乘电动自行车不戴头盔集中整治。检查中发现,大部分市民都能遵守交通安全法规,但仍有部分市民未按规定佩戴头盔。就此,交警提醒:生命只有一次,骑车佩戴头盔这样的“头等大事”马虎不得。
昨日18时,晚高峰已经开始,交警部门在全市开展骑乘电动自行车不戴头盔集中整治行动,在长湖立交桥底,交警七大队的民警陆续拦下几名未佩戴头盔的骑乘人员。“我的头盔被偷了。”“出门走得急,忘了戴。”……面对交警问话,骑乘人员回答的理由五花八门,他们中大多数是赶着回家的上班族,但因为交通违法,不仅耽误回家的时间,还面临处罚。
南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七大队副大队长陈爵介绍,当天早高峰一个小时里,在长湖立交桥底就查处了56起交通违法。“不管有多少个不戴头盔的理由,但没有谁来为你的生命买单。”
陈爵和同事感触很深,身为交通警察,他们希望每一个交通参与者都能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不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不管我们查了多少数据,处罚过多少人,这些都不是我们想看到的”。陈爵希望市民真正重视起骑车佩戴头盔这样的“头等大事”,做一个敬畏法律、珍惜生命的交通参与者。(南宁晚报 记者周志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