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以来,自治区药监局把中药饮片专项整治工作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具体任务,作为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民生问题来抓,全区中药饮片质量稳中向好,群众用药安全更有保障。2021年,全区中药材中药饮片抽检不合格率为3.92%,较2019年的11.6%有较大幅度下降。
2020年5月至今,自治区药监局集中开展中药饮片生产环节专项整治工作,出动执法人员406人次,检查中药饮片中成药生产企业173家,检查覆盖率达100%;抽检药品337批次、完成检验334批次,不符合规定8批次,不合格率为2.4%;整治期间,共立案查处19家,采取告诫、约谈、限期整改等措施98家次,采取暂停生产措施的11家,整治期间停产的有23家。全区共检查药品批发企业639家次,零售连锁总部320家次,其中,立案3起,采取告诫、约谈、限期整改等措施29家次。零售和使用环节共检查药品零售企业8956家次、使用单位3334家次、玉林中药材专业市场经营户4155家次,其中,立案77起,罚没款87.32万元,采取告诫、约谈、限期整改等措施108家次。通过专项整治,及时发现中药饮片生产环节存在的风险隐患,严惩和震慑了违法违规行为,同时也进一步规范了中药饮片经营使用行为。(广西日报 记者/奚振海 通讯员/卢学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