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区发布《“十四五”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规划》 争创80家以上全国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
9月17日,记者从自治区机关事业管理局获悉,为深入推进我区“十四五”时期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高质量发展,近日,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了《“十四五”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规划》,充分发挥公共机构的示范引领作用,以绿色低碳发展为目标,继续深入推进节能挖潜,强化碳排放和能耗双控管理,进一步提升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根据《规划》,到2025年,全区公共机构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101万吨标准煤以内、用水总量控制在2.68亿立方米以内,碳排放总量控制在296万吨以内;公共机构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人均综合能耗与2020年相比分别下降4%、5%,人均用水量下降5%,单位建筑面积碳排放下降7%。
“十四五”期间,我区将实施低碳引领行动、绿色化改造行动、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节水护水行动、垃圾分类行动、反食品浪费行动、绿色办公行动、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倡导行动、示范创建行动、数字赋能行动十大专项行动。到2025年,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800万平方米,综合节能率10%以上,全部区直、市直机关、60%以上的区直事业单位和50%以上的市直事业单位建成节水型单位,遴选建成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100个,80%县级及以上党政机关达到节约型机关创建要求,争创80家以上全国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推动实现“县县有示范”目标。(广西日报 记者/龚文颖 通讯员/谢慧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