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灵活就业人员劳务工资维权有保障 南宁市建立全区首个灵活就业劳务报酬纠纷快速调处机制
执法、司法联合出手,为灵活就业人员、短期工等维权。近期,南宁市建立全区首个灵活就业劳务报酬纠纷快速调处机制。昨日,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南宁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的派出机构高新人民法庭与高新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签订合作协议,并向首起适用案件的申请人发放了确认裁定书。
今年7月,刘某等人来到南宁高新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称,广西某装饰公司拖欠他们的劳动报酬。经过积极协调,劳资双方达成书面调解协议。由于调解协议书不具备强制执行力,属于民事协议,该公司未按协议履行其义务。
为帮助劳动者维护权益,南宁高新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与高新人民法庭联系,希望由法院对调解协议做出司法确认,便于劳动者追讨劳务报酬。高新人民法庭派出法院工作人员到监察大队。经过法院裁定,确认调解协议有效,确认调解协议的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生效后,劳动者可持该裁定书向人民法院直接申请强制执行。
执法、司法机构经过研究探讨,决定探索建立灵活就业劳动报酬纠纷快速调处机制,商定签订合作协议。签订协议当日,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南宁市高新区人社局、南宁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代表出席签订仪式,并将司法确认裁定书送达申请人手中。
“劳动报酬案件中,因为大多数投诉人为灵活就业人员,大多数做的是短期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存在着劳动关系确认难、劳动量确认难、劳务报酬追讨难的特点。”高新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大队长邓凡表示,原来通过劳动监察调查投诉案件,经过受理、调查取证下达行政文书后,还需要等待诉讼时效(至少6个月)才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办理流程时间长,如果涉及其他诉讼,时间更长;如果通过调解式,双方达成的调解协议没有法律效力,靠自觉履行协议对劳动者没有保障。而建立灵活就业劳动报酬纠纷快速调处机制,将缩短灵活就业人员、短期工等人群的劳务报酬类纠纷的维权时间,大大降低维权成本,在为此类人群建立完善维权机制上作出了大胆的创新探索。
昨日,采取此模式促使拖欠劳动者劳动报酬纠纷申请人获得确定裁定书已达成18件,共涉及劳动者18人,涉及金额14.09万元。(南宁晚报 记者彭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