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组织“躺平”不作为或将被清理。8月24日,记者从自治区民政厅获悉,即日起至12月,广西针对四类“僵尸型”社会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主要采取撤销登记、吊销登记证书、注销登记、限期整改等措施开展。
“僵尸型”社会组织挤占社会资源,耗费行政和社会管理成本,还给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带来负面影响。此次专项行动是为全面落实国家有关要求,对全区社会组织进行一次检查,清除一批名存实亡的社会组织,整改一批内部混乱的社会组织,激活一批效能不高的社会组织,防范化解社会组织领域风险,促进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
此次,广西开展专项行动重点整治四类社会组织,即连续未参加2019年度、2020年度检查(年报)的社会组织;自取得登记证书之日起1年未开展活动的社会组织;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未按照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对外开展业务活动的社会组织;通过登记的住所、法定代表人等方式无法取得联系的社会组织。
此外,本次专项行动明确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分类进行整治,涉及社会组织限期整改的,由业务主管单位督促指导完成整改;涉及社会组织变更登记、撤销登记、吊销登记证书、注销登记的,业务主管单位按照法定职责履职后,由登记管理机关依法启动相应程序办理。(南宁晚报 记者彭媛媛 实习生陈春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