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区部署中小学幼儿园做好开学工作 细化防控举措 启动课后服务
近日,自治区教育厅印发通知,部署做好2021年秋季学期开学工作。
《通知》提出,要严格做好疫情防控,全面强化校园安全,深入开展开学教育活动,扎实做好控辍保学工作,严格规范办学行为,切实做好“双减”工作,不断提升基础教育质量,开展特殊群体学生关爱教育。
《通知》要求,各地各中小学、幼儿园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严格落实学校党组织书记和校长(园长)第一责任人责任,认真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教育部《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四版)》要求,进一步完善常态化疫情防控机制和监督检查机制,强化细化防控举措,坚持人物同防、多病共防,深入全面开展校园爱国卫生运动,加强教室、食堂、宿舍、实验室等重点场所疫情防控及安全管理,加强公共区域清扫消毒和室内通风换气。坚持开展师生健康状况监测,分类做好人员健康管理,强化宣传教育,引导师生做好个人防护。严格日常管理,严格把好校门,切实筑牢学校疫情防控严密防线,确保师生生命健康安全。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高度重视新学期学校安全工作,严格落实学校安全主体责任。各地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围绕庆祝建党100周年,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活动和“三爱三节”主题教育活动,加强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义务教育学校要认真落实控辍保学工作责任,保持政策不变、力度不减,扎实做好控辍保学各项工作,确保脱贫户适龄儿童少年除身体原因不具有学习条件外不失学辍学,持续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各地各中小学校要认真执行教育部“十项严禁”和自治区有关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要求,切实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各地要组织开展基础教育质量提升年活动,把提高基础教育质量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树立科学质量观,广泛开展转变教育发展理念大讨论活动。各地各校要加强对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残疾儿童、农村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等特殊群体的关爱教育,努力帮助特殊群体解决学习上、生活上遇到的困难,确保顺利完成学业。
针对社会高度关注与热议的“双减”话题,《通知》要求,各地各中小学校要全面压减作业总量和时长,减轻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健全作业管理机制,建立作业校内公示制度,严禁给家长布置或变相布置作业,严禁要求家长检查、批改作业。小学一二年级不得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小学其它年级每天书面作业完成时间平均不超过60分钟,初中不超过90分钟。全面规范校外培训行为,各地不再审批新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现有学科类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要完善培训机构课程内容、培训质量、师资条件、教学时间等监管制度,做好常态监管,严肃查处无证无照办学、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从事学科类培训、超范围培训、超纲教学等违法违规行为;严禁培训机构占用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组织学科类培训。提升学校课后服务水平,满足学生多样化需求。学校要制定课后服务实施方案,做好人员调配、服务内容安排、经费保障、安全管理等各项准备工作,确保今年秋季学期开学后立即启动课后服务,实现义务教育学校全覆盖。(广西日报 记者/刘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