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6日,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发布关于严格落实疫情常态化交通防控措施的紧急通知,要求相关单位进一步强化“人物同防”,牢牢守住疫情防控交通防线。
通知要求,各单位严格执行工作人员健康管理和定期核酸检测制度,在各陆路口岸、港口码头、汽车客运站、高速公路服务区建立工作人员健康监测档案,对相关重点人员每天上、下午各进行1次健康监测,对高风险岗位人员每隔1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其余一线工作人员每周检测2次。
在交通运输场站和城市公共交通防疫方面,暂停驶往中高风险地区的省际客运班线,对于途经中高风险地区的车辆,禁止中途停靠。暂停终到或中途停靠中高风险地区的包车备案业务。
在港口和船舶口岸疫情防控方面,各引航机构和港口企业在船舶进港作业前,采取“非必要不登轮”措施,严格控制登轮人员数量,对未按要求进行个人防护的严禁登轮。国际航行船舶需经海关检疫,并取得检验检疫证明材料后,船舶公司或船舶代理出具船员健康承诺,方可开展装卸作业。严格控制国际航行船舶船岸交流活动,除生产生活必须和紧急情况外,船员不得上岸。
在陆路口岸疫情防控方面,按照“人货分离,分段运输”的原则,采用非接触式交接模式,在陆地边境口岸定点卸货。加强冷链食品包装消毒,严格查验进口冷链食品海关报关单据及检验检疫证明,禁止承运无法提供进货来源的进口冷链食品。(广西日报 记者/吴丽萍 通讯员/周琳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