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即日起,各地疫情防控指挥部要立即恢复疫情应急指挥体系,全面实施24小时应急值守制度,实行疫情防控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 演出场所、上网服务场所、文化娱乐场所、旅游景区要严格做好人数限制和有序引导分流等工作,防止人员瞬时聚集
■ 跨省出行,需向单位报备。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或公布有新冠病毒阳性病例行程轨迹所在县(市、区)
■ 各行各业18—59岁在职人员接种覆盖率不低于95%,加快推进“一老一小”接种
■ 适时启动商场超市、车站及公共交通工具、文化娱乐场所、医疗机构等各类公共场所疫苗接种记录查验,确保8月20日前完成第1针目标任务,9月20日前完成全程接种目标任务
8月1日,自治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出台应对近期严峻新冠肺炎疫情“十严格”防控措施,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巩固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
针对当前严峻复杂的国内外疫情防控形势,按照有关工作要求,“十严格”防控措施内容如下:
一、严格加强各级疫情防控指挥部防控管理。即日起,各地疫情防控指挥部要立即恢复疫情应急指挥体系,按照应急响应要求,安排人员落实各项工作职责。全面实施24小时应急值守制度,实行疫情防控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二、严格落实中高风险地区重点人员协查排查管理。接到协查函后,应在24小时内完成流调排查,并落实集中隔离、社区管理、核酸采样、流行病学调查等防控措施。
三、严格加强入境人员管理。严格执行入境人员“三查三排一转运”制度,落实各环节责任人,确保闭环式交接转运和无缝对接,实现从“国门”到“家门”闭环式管理。对入境人员严格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及核酸检测管理措施。
四、严格加强“三非人员”打击力度。严格落实边境疫情防控“十严格”,强化“五位一体”联防机制,充分发动各方力量参与边境封控和抵边村屯治安管理。
五、严格落实大型聚集性活动疫情防控工作。减少大型聚集性活动的举办,减少会议举办次数及规模。演出场所、上网服务场所、文化娱乐场所、旅游景区要充分落实防控主体责任,严格做好人数限制和有序引导分流等工作,防止人员瞬时聚集。各场所要严格落实测体温及扫码核对实名出入制度,强化场所卫生清洁及预防性消毒等。
六、严格加强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外出管理。跨省出行,需向单位报备。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或公布有新冠病毒阳性病例行程轨迹所在县(市、区)。
七、严格加强疫情防控重点行业管理。铁路、公路、民航、港口、进口冷链等行业系统,要落实行业、单位负责制,指导所辖行业单位依法依规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对接触入境交通工具、国际货物、直接服务入境人员的高风险岗位,包括搬运、保洁、检疫、采样、转运等岗位人员,在岗期间实行闭环管理,严格防护,并定期轮换。对国际、国内航班保障人员进行分类、分级、分频次的定期核酸检测。未全程完成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的,调离航班保障一线岗位。
八、严格加强隔离场所管理。对隔离场所选址和闭环管理达不到要求的,要立即整改。将人和物管控到位,每一个环节、每一项措施都要严格落实。继续加强发热病人规范转运工作,加强隔离人员定期核酸检测和日常健康监测。定期开展人员、环境、物品的主动监测,严格加强对为隔离场所提供服务的第三方社会化服务公司的工作质量进行督导检查,确保场所消杀、物品消毒、垃圾处理等措施落实到位。未全程完成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的人员,不允许上岗。
九、严格落实新冠病毒疫苗“应接尽接”。各行各业18—59岁在职人员接种覆盖率不低于95%。加快推进“一老一小”接种。适时启动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宾馆酒店及餐饮单位、车站及公共交通工具、文化娱乐场所、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培训机构、政务大厅等各类公共场所疫苗接种记录查验,确保8月20日前完成第1针目标任务,9月20日前完成全程接种目标任务。
十、严格做好抗灾防汛和疫情防控统筹工作。密切关注近期雨情、汛情等预警信息,制定完善预案和方案,做好防灾防疫人员力量、物资装备的应急准备。(广西日报 记者/梁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