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库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记者近日从自治区财政厅获悉,今年以来,该厅多方筹措落实资金26.58亿元,细化自治区大中小型水库安全运行工作,确保水库安全长效运行。
保障大中型水库安全运行。自治区财政厅联合发展改革委,集中技术力量做好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和勘测设计,积极组织做好项目申报,共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11.04亿元,推动大中型病险水库除险销号。
保障小型水库安全运行。小型水库实行地方属地管理,中央财政对小型水库的维修养护给予适当补助,并通过单列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券限额的方式对地方给予支持。自治区财政厅联合水利厅,在合理测算小型水库除险加固、维修养护的资金需求的基础上,落实资金共计15.19亿元,并明确事权安排、落实各级应承担的支出责任,推进小型水库除险加固、维修养护、水雨情测报和安全监测设施完善等工作。
下一步,自治区财政厅将积极会同水利厅指导地方多渠道筹措水库管护资金,特别是支持地方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在确保工程安全、生态环境安全的前提下,探索引入社会资本参与水库经营管理,完善水费收缴机制,提高水费收缴率,用经营收益承担部分管护费用。(南宁晚报 记者韩沛实习生梁佩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