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宁讯 (记者/廖志荣)近日,经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批准,国家表彰办公布第三批全国创建示范活动保留项目。其中,我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获批列入第三批全国创建示范活动保留项目目录(地区)。这也表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由原来的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党委统战部、自治区民宗委三部门的厅级创建示范活动保留项目,升格为省级创建示范活动保留项目。
据介绍,在自治区党委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下,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党委统战部、自治区民宗委共同负责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相关部门将认真履行职责,研究制定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发展规划,构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体制机制,建立健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评审命名管理办法和考核测评指标,不断推动创建工作,助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全面深入持久开展,进一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