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宁讯 (记者/余锋)6月15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在南宁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执法检查汇报会。我区不断强化法规制度建设、依法监管、分类施策、风险管控,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各项工作稳步推进,促进我区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和绿色低碳循环发展。
近年来,我区在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中,通过清洁生产、技术创新、示范带动、淘汰落后产能等方式方法,努力提高固体废物资源利用水平。目前,全区粉煤灰、工业副产石膏、石材加工废料、冶炼废渣等主要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都在80%以上。我区有关部门联合整治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场所环境风险问题,截至今年4月底,全区存在问题的122家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已有117家完成整改,完成率95.9%。
近年来,我区聚焦重点地区和重点行业,强化全过程管控,不断提升危险废物环境监管能力、处置能力和环境风险防范能力,全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逐年提高。截至2020年底,全区危险废物经营单位113家,核准经营规模423.6万吨/年,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多年持续提升,其中废铅蓄电池、煤焦油、铝灰渣等类别的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实现零的突破。同时,我区自2020年启动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以来,已排查、整治环境风险隐患1359处。
同时,我区深入推进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建设工作。目前,南宁市建成区范围内正在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其余13个设区市共确定18个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区、23个示范点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全区建成垃圾焚烧处理设施19座,处理能力1.29万吨/日,焚烧处理比例为59.7%,实现了我区城镇生活垃圾由“填埋”处理为主向“焚烧”处理为主的历史性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