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彭媛媛
在年初召开的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上,大会主席团将14件代表议案分别交付自治区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办理。如今,其中一些民生议案已有结果。昨日,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听取了各专门委员会对议案审议的情况报告,其中包括关注道路运输管理中涉及“网约车”管理,以及反不正当竞争行为等社会民生话题议案。
代表提出 网约车管理等道路运输方面内容需修订
林田等14名代表提出关于修订《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的议案。提出随着广西机动车保有量高位增长,特别是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机构改革和“放管服”改革后,现行《运输管理条例》中关于执法主体、网约车管理等方面的内容已难以适应形势发展需要,建议修订《运输管理条例》。
●答复:待国家法规修订后再修订地方立法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随着广西机动车保有量高位增长、移动互联网与运输服务融合发展加快推进、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和“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现行《运输管理条例》部分内容已不能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与上位法不尽统一,及时修订十分必要。建议自治区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密切关注国务院立法进程,待《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修订出台后,立即启动修订《运输管理条例》工作,并在修订过程中认真研究、充分吸纳代表在议案中提出的意见建议。
代表提出 职能管理权限的变更需及时更新“旧规”
韦震玲等11名代表提出的关于修改《广西壮族自治区反不正当竞争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议案。该议案提出,《条例》实施以来,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形势的发展和机构改革带来的职能部门管理权限的变更,一些条款不适应现在的要求,急需进一步修改完善,以利于实际操作。
●答复:重点研究新问题尽快启动立法程序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随着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的不断发展,经济行为日益复杂,经济结构、经营模式、竞争手段等均发生了较大变化,迫切需要对该《条例》的部分内容进行修改完善。2017年修订、2019年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对商标领域、监督检查职权等内容进行了调整,新增了关于网络不正当竞争方面的相关规定,现行的《条例》与上位法的部分内容已不相一致。综上,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针对当前市场竞争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依据上位法及时修改《条例》十分必要。建议自治区人民政府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对条例修改的重点问题进行认真研究,尽快启动立法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