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宁讯 (记者/陈静)近日,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印发《关于做好2021年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和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工作的通知》,加快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开展常态化确权登记业务。各市2021年出台确权登记制度的县(市、区)要达到所辖县(市、区)总数的50%,2022年达到100%。
根据要求,各市将加强组织统筹,推动所辖县(市、区)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有关法律政策规定,加快建立健全本县(市、区)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制度,开展日常业务。各市县可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依托土地确权原作业服务单位或另行聘请第三方技术单位开展数据修正、打证、更新数据汇交等日常业务服务,也可以由所辖市统筹提供区域服务。
加强农村土地承包数据规范管理与合理应用。农业农村部已印发《农村土地承包数据管理办法(试行)》,自治区将出台实施办法。各市县要参照制定本市县管理实施细则,加强土地承包数据的保管、更新、使用和安全保密等工作,做好确权登记信息系统的管理维护,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和纠纷调解仲裁等动态管理功能。完善市县土地确权成果更新数据定期上报制度,各县(市、区)每半年要将更新数据专人送交到市,再由市统一汇交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积极推进市县确权登记信息系统升级和联网工作,逐步实现各级确权登记信息平台互联互通,不断拓展土地承包信息数据应用领域,为维护好实现好农户承包权益提供有力支撑。开展县(市、区)建立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网签制度试点,为承包农户提供网上便利化服务,实现土地承包信息实时动态更新。2021年每个市要推荐1个备选县,经自治区确定后开展网签制度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