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防城港4月21日消息(记者唐志强 通讯员吴尚敏 赵洪斌)4月20日,《防城港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新闻发布会在防城港市举行。发布会透露,为加强防城港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推进建筑垃圾综合利用,防城港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防城港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批准,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
近年来,随着防城港市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建筑垃圾的问题逐渐突显。防城港市存在的建筑垃圾问题主要包括建筑垃圾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没有设置规范的建筑垃圾消纳场;各类建设工程,特别是土石方作业现场管理不规范、清运不及时;建筑垃圾运输管理措施不健全;建筑垃圾监管部门职责不清晰、联动机制不健全、信息化程度不高、管理效果不佳等。
据介绍,《条例》共七章四十二条。《条例》细化了建筑垃圾的定义,明确了政府和有关部门职责,围绕建筑垃圾排放、运输、消纳等处置过程,着重对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备案、建筑垃圾运输许可、建筑垃圾消纳场规划建设等作出规定,并对运输企业、个人和运输车辆等作出要求,鼓励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及其产业发展。《条例》将建设环节前土石方作业中产生的弃土、弃料和其他固体废物,纳入建筑垃圾范围。
防城港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丹桂表示,《条例》的制定,适应了新时代加强城市管理的迫切需要,也是地方立法推进生态防城港建设的重要举措,将有助于解决防城港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