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4个村被命名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
来源:广西日报  |  2021-03-12 09:31:09

  本报南宁讯 (记者/乔晓莹 通讯员/廖凤君)近日,司法部、民政部联合印发《关于命名第八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决定》,南宁市共有4个村上榜,分别是马山县古零镇羊山村、江南区福建园街道淡村、青秀区刘圩镇团黄村和西乡塘区石埠街道忠良村。

  据统计,截至目前,南宁市共有10个村(社区)获命名法治示范村,通过以点带面发挥先进典型示范作用,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不断提高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为规范创建活动,去年,该市制定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指导标准,重点围绕组织建设、基层自治、法治建设、经济社会四个方面,将“基层党组织健全,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作为建设的首要标准,如淡村成立以村党支部书记为组长的村民自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矛盾纠纷调解委员会、环境卫生整治委员会、普法志愿服务队等;团黄村采取“党组织+合作社+农户”的方式,动员群众参与全村各领域及“市民农庄”项目建设;忠良村建立党建引领、村民自治、乡村法治、乡村德治的村级组织体系。

  南宁市还通过深化村民自治实践,不断完善治理机制。淡村村委会依托“逢四说事”民主协商机制,积极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组建治安巡防护村队,投入100多万元资金建立村级综治中心,健全治安防范“天网”系统;忠良村委则依法依规制定村委会会议制度、民主评议制度、村务公开制度、村民会议制度等,并公布上墙;成立治安联防服务队,实行网格化、信息化治安管理模式,确保一方平安。

  近年来,该市还将乡村法治建设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打造一批法治宣传教育示范点:2017年,南宁市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村级试点列入为民办实事工程,共投资2700万元,建成27个法治建设示范村(社区),其中法治宣传阵地包括法治文化长廊、法治主题墙、法治群雕等8项内容;2018年,该市村(社区)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完善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2019年,为发挥党政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联系点示范作用,羊山村投入30万元,积极指导该村建设法治讲堂、法治宣传专栏、法律图书室等。2020年,南宁市实施“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在全市1820个村(社区)培养和发展“法律明白人”1955人,助力乡村振兴。

编辑:唐颖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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