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区印发冬春季疫情防控“十严格”系列措施
进一步加强个人、农村、进口冷链食品等7项疫情防控工作
本报南宁讯 (记者/梁莹)为进一步做好冬春季特别是春节期间全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1月10日,自治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印发冬春季特别是春节期间疫情个人防护等7项“十严格”措施的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广泛宣传,并迅速贯彻落实到位,做到知晓全覆盖、行动全覆盖。
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有关部署和自治区党委关于疫情防控“严密防、务必早、坚决快”的工作要求,该通知包含《疫情个人防护“十严格”》《农村疫情防控“十严格”》《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十严格”》《医疗卫生机构疫情防控“十严格”》《商场超市疫情防控“十严格”》《交通运输疫情防控“十严格”》《学校疫情防控“十严格”》共7项“十严格”措施,并根据不同场所和责任主体,提出严格科学佩戴口罩、严格农村人员个人防护和流动管控、严格落实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发热门诊管理、严格加强卫生消毒管理、严格规范公共交通管控、严格落实校园防疫管理措施等一系列具体要求,进一步加强个人、农村、进口冷链食品、医疗卫生机构、商场超市、交通运输、学校的疫情防控。
通知要求,全区各地各部门务必要高度重视,提高风险意识,强化责任落实,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态,确保一旦发生本土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时,能够第一时间发现首例病例,第一时间按照疫情防控预案和应急处置方案进行科学、精准、有序和高效地防控疫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