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严防补充耕地“非粮化”
来源:广西日报  |  2021-01-08 11:22:34

  本报南宁讯 (记者/唐广生)为确保耕地占补平衡真实可信,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日前,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下发通知,要求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规范补充耕地项目管理,严格新增耕地管理,严防耕地“非粮化”。

  通知强调,项目选址时,要严格按照规划和生态保护要求科学选址,严禁虚假“包装”项目。各地要充分利用自然资源一张图进行数据查验,将实施项目的坐标分别与耕地质量等别、允许建设区、25度以上坡耕地、采矿权、土地整治项目、土地利用现状、新增耕地面积、自然保护区、生态红线、退耕还林、建设用地审批等数据库进行套合比对分析及逻辑性检查,不得将不符合条件的地块纳入项目实施范围。要适当提高项目亩均投资和工程建设标准,统筹考虑将新增耕地核定及后期管护等相关费用纳入项目预算支出成本,确保补充优质耕地及耕地可持续利用。

  通知要求,各地要严格新增耕地管理,确保补充耕地指标的真实性。对各种途径补充和改造的耕地,已竣工验收拟用于耕地占补平衡的,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开展新增耕地核定及报备入库工作。各级要落实专人专岗负责新增耕地核定及报备入库工作,市级要强化指导和严把补充耕地审查关,对本区域内补充耕地真实性、有效性和准确性负责。

  通知强调,各地要强化新增耕地后期利用监管,确保耕地可持续利用。对于补充耕地项目所产生的集中连片、优质的新增耕地,应依照相关要求及时划入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库管理,坚决防止耕地撂荒及异常占用等现象。同时,建立新增耕地日常监管机制,对项目实施弄虚作假、整改工作不落实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编辑:唐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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