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宁讯 (记者/简文湘 通讯员/蓝宇)1月7日,记者从自治区台办获悉,近日北海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促进北海对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北海40条”),为台湾同胞在北海投资发展、创业就业、工作学习和生活等方面享有当地居民同等待遇提供政策保障。
“北海40条”共五个部分,40条措施。第一部分13条,主要涉及台胞在北海重大经济合作、工商审批、农业政策、科研创新、知识产权等投资发展方面的措施。第二部分8条,主要涉及台胞子女入学、升学、职业资质、职称评审、台湾青年创业等学习、就业创业方面的措施。第三部分10条,主要涉及台胞公租房申请、社会保险、生活救助、法律服务等生活方面的措施。第四部分7条,主要涉及台胞参与奖项评选、民俗活动、教育交流等社会文化交流方面的措施。第五部分2条,为惠台利民政策措施交叉、冲突适用做说明。
据介绍,“北海40条”呈现以下特点:融合两地实际,根据北海发展需要和台湾优势产业,制定多条措施鼓励台企台胞发挥优势,参与合作,融合发展;政策衔接性强,以落实同等待遇为原则,有效衔接相关文件,明确政策依据,为具体落实提供政策支撑体系;强化制度保障,在措施中明确要落实市领导联系重点台资企业和重大台资建设项目制度、优化营商环境监督员制度等,确保台资项目、企业以及台湾同胞反映的问题得到及时妥善解决;加大吸引人才,保障台湾高层次人才“来得了,留得住,发展好”;贴近台胞生活,集中关注台胞在北海生活的方方面面,提出许多切实可行的同等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