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创新“互联网+”政府采购模式 打造高效惠企营商环境
上线半年,逾1300家供应商入驻市本级“政采云”
政府采购有了“电子卖场”,“不见面”交易让采购更高效;供应商投标“无关卡”,实现投标一步到位……一个个创新做法、一项项务实举措,是南宁市加速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助推中小企业加快发展迈出的铿锵步伐。
近年来,南宁市财政局紧紧围绕中央、自治区以及南宁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创新政府采购管理模式,优化采购流程,降低制度交易成本,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强化监督管理,努力打造高效、惠企、公正、法治的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创造力,促进首府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启用市本级“政采云”平台
截至11月底电子卖场交易额超8000万元
今年6月底,南宁市本级政府采购云平台正式上线运行,实现了信息互通、供应商和商品共享、代理机构共用等多种功能。这是南宁市加快实施“互联网+政府采购”工作,推广应用全区统一的电子化采购平台,提高政府采购效率、降低采购成本、提升采购质量、优化营商环境的一项务实之举。
“借助‘政采云’平台电子卖场系统的网上超市、在线询价、反向竞价等模块,推行便捷采购方式;供应商免费入驻‘政采云’平台,在线免费提供采购文件,让政府采购改革的红利惠及企业;积极推行‘不见面’交易,让数据多跑路,让采购人、供应商等不用跑,‘云’时代的政府采购活动更加便捷高效。”市财政局负责人表示,截至今年11月底,市本级“政采云”平台正式入驻供应商1345家,已为市本级392个采购单位开通“政采云”平台账号,其中236个单位已在平台上进行交易;电子卖场系统订单1204个、交易额8265.46万元,项目采购系统订单239个、交易额25404.24万元。
南宁市还取消政府采购项目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报名环节,项目开标前供应商无需进行信息登记和网上报名,供应商投标“无关卡”,实现投标一步到位;采购单位与中标、成交供应商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时间进一步压缩,由此前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压缩为25日内,进一步提高了政府采购时效。
清退保证金降低交易成本
让企业“轻装上阵”激发更多市场活力
营商环境也是生产力,唯有减了负担、“轻装上阵”,市场主体才能激发更多活力。
为此,南宁市停止收取各类保证金,减少供应商资金占用,(下转2版) (上接1版)南宁市本级政府采购货物类、服务类项目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政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货物、服务类项目一律停止收取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和质量保证金。在此基础上组织开展历年沉淀保证金集中清退工作。截至2020年11月底,累计集中清退政府采购各类保证金2.13亿元,进一步降低交易成本。
积极落实中小微企业扶持政策。各部门在编制年度部门预算时,预留本部门年度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资金,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组织采购活动时,在采购文件中注明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微企业采购。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依法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小微企业,对其产品价格给予10%的最高扣除比例,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以提高小微企业中标机率,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等。
诚信监管促公平竞争
实行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管理
为打造公正的采购环境,南宁市要求采购人按规定的公开时间和指定的公开渠道发布采购意向信息,鼓励各县、区(开发区)根据自身情况逐步开展采购意向公开工作,充分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升采购绩效,防范抵制腐败。
南宁市整理汇编《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政策》,提高政府采购文件编制的规范性、合理性,避免在政府采购领域中出现各种妨碍公平竞争的做法;要求相关部门对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进行清理和纠正,依法保障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权。
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离不开强有力的监管。南宁建立了供应商履约情况评价管理机制,出台《南宁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履约评价管理办法》,促使供应商诚信履约,维护采购人合法权益。同时,加强评价结果运用,在政府采购项目评审中,依据供应商履约诚信记录分情况给予一定的加、减分或报价价格扣除、加成,加强对供应商失信行为约束,鼓励诚信履约,营造诚实守信的政府采购市场氛围。
出台《南宁市本级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对政府采购领域信用管理;组织开展2020年优化营商环境政府采购专项检查工作,敦促各采购单位按照要求压缩合同签订时间、降低市场交易成本、支持小微企业参与政府采购、规范合同管理等,全面提升采购工作效率和质量。
本报记者韦静
通讯员覃美芳郭璇龚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