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基层法院壮汉语兼用提升案件调撤率息诉率
来源:广西日报  |  2020-11-11 09:37:48

  原标题:我区基层法院壮汉语兼用提升案件调撤率息诉率

  双语审判,打造民族团结“暖心工程”

  本报记者 王春楠 通讯员 杨艳洁

  钦州市钦北区法院壮语巡回法庭近日在八寨原乡休闲旅游区审理了一起案件。被告廖某是79岁的壮族老人,出行不便,不会说也听不懂普通话。主审法官运用壮话主持庭审,让廖某听懂并充分发表意见,最终原告撤诉,双方庭外解决纠纷。

  “双语审判让老百姓听得懂、能表达,方便了群众打官司!”参与旁听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村民不禁称赞。

  这是广西法院开展双语审判的一个缩影。广西是多民族聚居的自治区,其中壮族人口1500多万。近年来,法院注重在壮族群众聚居地方培养双语审判人才、推行壮汉双语审判,促进基层矛盾纠纷化解,维护了民族团结和谐。

  2018年,广西高级法院会同自治区民宗委组织开展全区壮汉双语法官评定试点工作,选择南宁市武鸣区、柳州市柳城县、防城港市上思县等12个壮族聚居人口较多、壮语使用有代表性的县(市、区)基层法院作为试点。经壮语应用能力测试和壮汉双语庭审能力考核合格,试点法院107名法官被评定为首批双语法官。2019年,在全区45个壮族群众聚居地区基层法院铺开壮汉双语法官评定工作,159名法官被评定为双语法官。同时还从法官助理、书记员中遴选出双语后备干部132名。

  广西高院先后承办了6期全国法院壮汉双语法官培训班,来自广西、云南两省区的壮双语法官196人次参加培训。培训课程突出壮族特色和审判工作实际需要,注重提升法官运用壮语开展审判、调解工作的审判业务技能培训,同时注重培训资源、培训机会向少数民族聚居地基层法官倾斜。

  经大力引导和培训,全区少数民族法官的专业能力和水平不断增强,他们发挥“火种”的作用,在审判实践中积极发挥示范和指导作用,带动更多的法官提高双语审判工作水平。

  “贝侬调解好,吵架贝侬到……坐桌边讲理,商量解决了。”这首以壮族山歌为基本元素的原创歌曲,说的是马山法院提炼的“贝侬调解工作法”。马山法院利用壮族群众讲友情、重亲情的民俗民风,组织壮语法官和当地族老共同参与调解,达到案结事了人和的办案效果。2016年以来,马山县法院“贝侬”+调解工作品牌广泛适用于审判、执行、平安维稳等领域,解决矛盾纠纷3500件,7000多名当事人握手言和,全院调解率连续6年保持南宁市法院首位。

  钦州市钦北区法院在服务壮族群众占人口多数的大寺法庭,打造壮汉双语诉讼服务品牌,设立壮语巡回法庭,由被动用壮语进行诉讼,变成主动提供壮语诉讼服务。壮语巡回法庭成立以来,共审结各类案件810件,其中调解结案470件,撤诉结案140件,调撤率达到75%,无一上诉案件,服判息诉率100%。

  在柳州市柳江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专门设立壮汉双语窗口及接待室,既解决了壮族群众特别是偏远村镇、中老年少数民族群众的立案、咨询、申诉、信访的语言交流障碍等难题,也为立案法官了解案情、方便沟通起到了桥梁纽带作用。壮汉双语窗口与接待室设立以来,已为几百名当事人提供双语诉讼服务。

  上思县法院依托双语人才队伍,组建家事审判双语团队,联合当地综治办、司法所派出所,建立双语诉前联调机制,矛盾纠纷案件在未进入法院之前,先行开展诉前联调,多元化解少数民族群众矛盾纠纷。今年以来,该法院诉前调解案件达380余件。

编辑:唐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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