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韦薇)11月3日,记者从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官网了解到,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山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要求加强山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群死群伤事故发生。
加强山区路面管控,强化道路车辆管理。要求全面分析农村地区交通流量、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特点,统筹调动乡镇政府、公安部门、村委会等力量,突出重点路段和重点时段,科学调整勤务部署,加大视频巡查和路检路查力度。建立公安交警、交通运输等部门联合执法机制,组成联合执法小分队深入农村地区开展流动执法,加强对山区机动车和拖拉机加装、改装、超载、超速等违法违规行为处罚与教育,重点打击无牌无证、超员超载、酒驾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保持严管高压态势。
加大对通行山区道路大中型客车排查力度,建立部门间客车登记信息共享机制,重点整治个体户大客车、“营转非”大客车、套牌大客车通行山区道路行为。
完善交通安全设施、整治道路安全隐患,确保如期完成自治区人民政府确定的农村公路平交路口“一灯一带”(信号灯、减速带)建设任务。建立山区道路应急处置机制,确保应急救援迅速及时。积极推动地方政府落实农村“两站两员”经费保障,鼓励和引导保险公司参与农村交通安全工作,完善警保合作劝导站功能。
此外,通知还针对加快公路工程建设、做好宣传教育引导和强化各项保障措施等方面做出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