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广西频道消息(骆秋妤 通讯员 李远哲):近日,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信息称,广西将作为试点,在开展房地产项目工程造价改革的同时,在全国率先开展国有资金投资的房屋建筑及市政公用工程项目工程造价改革。
据了解,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于7月24日印发《关于印发工程造价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明确进一步推进工程造价市场化改革,同时,北京市、浙江省、湖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有条件的国有资金投资的房屋建筑、市政公用工程项目进行工程造价改革试点。广西是此次被列入试点的唯一自治区及西部省区。
“此次与北京、浙江、广东等发达省区共同列入全国试点地区,表明了广西工程造价管理工作得到了国家层面的肯定和信任。”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标准定额处相关负责人介绍,广西工程造价管理工作已开展30余年,造价管理制度已基本健全,工程计价依据不断完善,造价咨询企业及人才队伍不断壮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