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经过4年多的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截至2019年底,累计完成贫困村出列124个、贫困人口脱贫38236户169991人,综合贫困发生率已由2015年底的7.38%降至0.34%——
桂平:顺利实现整县脱贫摘帽
今年5月,对于桂平来说是欢欣鼓舞的日子。经过4年多的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截至2019年底,已累计完成贫困村出列124个、贫困人口脱贫38236户169991人,综合贫困发生率已由2015年底的7.38%降至0.34%。
5月11日,桂平市正式获自治区批准脱贫摘帽,并连续四年(2016-2019年)获得自治区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综合评价好”等次。
桂平市是自治区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是自治区、贵港市脱贫攻坚的主战场。“十三五”期间,有贫困村151个,其中深度贫困村11个,贫困村数量位居全区第一位;有贫困人口40088户176096人,贫困人口数量位居全区第二位。
2015年底党中央发出打赢脱贫攻坚战冲锋号以来,桂平市认真贯彻党中央、自治区的决策部署,大力弘扬“人一之我十之,人十之我百之”的桂平扶贫精神,把脱贫攻坚摆在经济社会发展突出位置,全面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举措,着力在“发展类、保障类、安居类、基础设施类”四大方面扶贫路径下功夫,紧盯吃穿“两不愁”,全力打好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饮水安全“四大战役”,切实解决“三保障”突出问题。截至2019年底,教育、医疗、住房、饮水、路、电、网、社会保障、基本公共服务设施等为重点的农村各方面公共服务水平大大提升、基础设施短板基本补齐,农民产业、就业收入稳步增长,村级集体经济不断壮大,社会力量踊跃参与扶贫大格局逐步完善,综合实力显著增强。
4年来,桂平市全面加强组织领导,以脱贫攻坚统揽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压实主体责任,把党建促脱贫攻坚纳入全市“书记履职现场评”工作机制,党政主要领导做到把三分之二以上精力用于抓脱贫攻坚,持续巩固市、乡、村三级书记抓扶贫的工作格局。安排各级干部1.9万名作为帮扶联系人与4万余户贫困户结对帮扶,实现贫困户帮扶全覆盖;选派贫困村党组织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员1059人,实现贫困村党组织第一书记全覆盖、村村有驻村工作队员。
强化顶层设计,制定《关于实施“五年攻坚战、共圆小康梦”六大行动坚决打赢“十三五”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方案(2018-2020年)》及各年度精准扶贫实施方案,创新出台《宽容失误失败助力决战决胜脱贫攻坚五条规定》《打赢脱贫摘帽攻坚战役十条硬措施》《脱贫摘帽考核奖惩办法》等脱贫攻坚主要规划措施,完善了教育医疗住房和饮水安全“3+1保障”、扶贫资金整合管理、产业发展、村集体经济发展等系列配套工作文件,确保脱贫攻坚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并落地见效。
加强资金统筹,确保资金项目使用和管理规范。坚持“多个渠道引水、一个笼头出水”,持续加大扶贫资金投入和规范管理。2016-2019年,共统筹整合各级各类资金50多亿元用于脱贫攻坚工作;率先建成广西首个入库项目13813个、投资额61.4亿元的县级扶贫项目库,扶贫资金全部用于扶贫项目库在库项目,确保资金使用管理规范、安排及时、安全有效;抓好金融扶贫工作,高度重视做好小额扶贫信贷资金管理及风险防范,2016-2019年,扶贫小额信贷累计发放13942户7亿元,均为贫困户委托经营或贫困户自贷自用,为推进扶贫产业发展,提高贫困户自我发展能力促进增收提供了巨大助力。
全力打好“四大战役”,解决“两不愁三保障”问题。结合户、村、县脱贫摘帽工作要求,紧抓关键、突出重点,2016-2019年共筹集和投入资金17.59亿元全力补齐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三保障”及饮水安全保障各项短板,努力破解核心指标难题,切实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
各项具体工作强力推进,全面完成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任务;突出项目带动、健全联结机制,强化扶贫产业“造血”功能;组织转移就业,促进稳定就业持续增收;坚持因地制宜,持续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加强基础建设,着力提升巩固农村基础设施;统筹社会保障,抓细民生兜底;提升扶贫大格局,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助力脱贫攻坚;强化脱贫攻坚舆论宣传,抓好先进典型培育工作;强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为脱贫攻坚提供纪律保障。
着力提升精准度,扎实开展贫困人口动态调整,严防错退、漏评现象的发生,狠抓“三率一度”达标。紧扣国家“两不愁三保障”和脱贫摘帽标准,严格执行贫困人口脱贫、贫困村出列、贫困县摘帽退出和验收程序,确保了脱贫成效扎实并经得起考验。
今年4月,桂平市迎来2019年度贫困县退出自治区第三方专项评估检查并顺利通过,该市整县脱贫摘帽各项指标均已达标,综合贫困发生率为0.34%、脱贫人口错退率为0%、贫困人口漏评率为0%、群众认可度达95%以上,脱贫攻坚成效符合贫困退出要求。目前该市还有27个贫困村未摘帽、1852户6105人未脱贫。(文 刘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