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宁讯 (记者/廖志荣 通讯员/安忠芳)疫情防控期间,能否开展祭扫活动?近日,自治区民政厅下发通知,明确全区继续暂停殡仪馆、公墓、公益性骨灰堂等殡葬服务机构祭扫服务,以及集中祭扫、集体共祭、骨灰撒放、骨灰花坛安葬等群体性活动。
据了解,对办理遗体接运、火化、骨灰寄存或安葬业务等保障服务要采取人数限定,并需佩戴口罩,接受测温、扫码出入登记等检查。对扰乱殡葬服务机构正常秩序、拒不服从防疫现场管控等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严厉予以查处和打击;一旦出现疫情,立即根据疫情监测要求报告相关部门,在当地卫生健康或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指导下采取果断措施,防止疫情扩散。
不能到殡葬服务机构开展祭扫活动,人们该如何寄托哀思?记者了解到,清明节期间,自治区民政厅将通过视频直播和建设网络祭祀平台,积极推广公益集体代为祭扫、网上祭扫等新型祭扫方式,供广大群众进行远程祭扫和纪念追思。
通知要求,各地要积极组织当地殡葬服务机构开展公益集体代为祭扫活动,加快建立网络祭祀平台,提供免费网上祭扫服务。同时,探索网上缴纳或延期缴纳墓地管理费、骨灰寄存费等便民服务措施,减少群众现场办理业务人数。积极推广为群众开展代祭服务、敬献鲜花、挂黄丝带和寄心语卡等简约文明的替代服务,在严格收费管理前提下,可根据群众需求拓展相关的代理服务项目。对此前预约申请参加骨灰撒海、花坛葬等节地生态安葬服务的,要认真做好登记及后续安排解释工作。对较为分散的农村公益性墓地及历史埋葬点,要压实乡镇(街道)及村(社区)责任,安排专人负责清明节期间祭扫活动安全管理,避免祭扫群众扎堆聚集,严防因使用明火引发火灾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