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廖欣 实习生李璆)日前,记者从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了解到,《广西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2020—2022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已印发实施,广西将大力实施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应用,到2022年底,全区公交车保有量中新能源公交车占比达到75%以上。2020—2022年,全区每年新增及更换的公交车中新能源公交车比例达到90%以上。
《实施方案》中明确,在财税政策方面,经属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认定,依法取得城市公共交通经营资格,并纳入《城市公共交通管理部门与城市公交企业名录》的企业购置符合标准的新能源公交车时,可享受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
同时,广西将加快新能源公交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满足新能源公交车使用需求,补齐充电基础设施“短板”。据了解,截至今年2月,南宁市除各县及武鸣区外的运营公交车辆数量为3534辆,其中新能源公交车1825辆,公交车充电桩共438个。
《实施方案》还提出,对国家已安排的2019年及以前年度燃油补贴结余资金,广西各地可收回统筹用于新能源公交车运营,并制定使用办法规范资金使用。从2020年开始,国家将采取“以奖代补”方式重点支持新能源公交车运营。
在加强运行保障方面,《实施方案》要求各城市公交企业要建立紧急处置机制,制定新能源公交车应对恶劣天气、电量不足、机械故障的处置程序和措施,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建立充电基础设施安全管理体系,确保充电设备使用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