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广西频道消息(黄月芬 通讯员 张建良):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下达2020年化妆品国家抽检任务,在经营环节抽检十一类化妆品共715批次,检测项目190个。抽检场所主要选择集散市场、商场、超市、药店、专卖店、美容美发场所和网络销售等经营单位。
这十一类化妆品是婴幼儿护肤类产品、宣称“祛痘/抗粉刺”产品、面膜类产品、爽身粉类产品、宣称“保湿滋润”的国产非特一般护肤类产品、宣称“紧致抗皱”的国产非特一般护肤类产品、宣称“祛斑/美白”类产品(非面膜类产品)、养发育发类产品、护唇及唇部彩妆类产品。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通过对高风险类别产品针对性监督抽检,提高不合格产品(问题产品)检出率,及时发现化妆品安全隐患。
据悉,在本次抽样区域中,要求商场和超市的抽样批次比例应大于40%,集中交易市场(批发市场)不少于5%,覆盖7个以上地级市,每个地级市并覆盖其所辖的2 个县城,同时重点关注城乡结合区域,既往抽检不合格产品较多的区域适量增加抽检批次。
据了解,2019年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圆满完成了国家药监局下达的500批次化妆品抽检任务,共检出不合格样品23批次,不合格率为4.6%。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化妆品,广西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经依法对相关生产经营企业进行立案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