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宁讯 (记者/刘莉)近日,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西促进工商联所属商会改革和发展的实施方案》,进一步推动全区工商联所属商会改革和创新发展。
《实施方案》提出9条具体改革措施,涉及自治区党委统战部、组织部,自治区民政厅、工商联、工信厅、商务厅、财政厅、市场监管局、投资促进局等多个责任单位。
推动统战工作向商会有效覆盖。《实施方案》明确工商联所属商会与工商联不脱钩,要发挥其在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的基层统战组织作用,积极稳妥吸收已经与政府部门脱钩的符合国家和自治区产业发展导向的高新科技领域、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等领域的商协会成为工商联所属商会,拓宽统战工作覆盖范围。在行业协会商会脱钩试点中,已经同工商联脱钩的商会要恢复备案,继续由工商联履行业务主管单位职责。此外,在同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实施各级工商联对异地商会的归口管理,使商会组织覆盖经济社会发展各重点行业和领域。
做好省外广西商会的指导服务工作,支持省外异地商会以团体会员身份加入工商联。
强化经济服务功能,创新经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商会要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重大决策部署开展工作,动员会员企业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南向、北联、东融、西合”和三大攻坚战。邀请行业商会代表列席各级党委、政府涉及行业发展的重要会议。推动政府与商会间互动交流,政府部门开展的经济活动要主动邀请商会参与。支持商会开展对行业分布、行业发展、产业政策的调查研究,主动参与地方标准、团体标准等制定和修定,凡涉及行业发展的政策制订,要征求行业商会协会意见。在各级党政领导和相关部门联系重点民营企业机制的基础上,建立联系重点商会的机制,更有利于发挥各商协会的桥梁纽带作用,让服务民营企业工作更有针对性和普遍性。
9条改革措施还包括推动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强化政治功能,突出思想政治引导;强化自律功能,履行社会责任;依法登记注册,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壮大会员队伍,完善会员信息;加强和改进工商联的指导、引导和服务;加强综合监管,完善扶持政策等。《实施方案》对每一条措施明确责任单位。尤其是“将商会调解纳入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在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制度建设、经费保障方面给予支持,实现商会调解与仲裁调解、诉讼调解、劳动争议调解方式的有效对接”“组织部门、‘两新’工委要加大对商会党建工作的指导,对工商联开展商会党建工作给予必要的人员和经费支持”等具体措施,将优化商会服务民营企业的功能,从而推动我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