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宁讯 (记者/韦继川)日前,自治区政府下发《关于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促进脱贫摘帽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全区各地各部门深入贯彻中央和自治区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工作部署,加大扶贫扶志工作力度,进一步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促进脱贫摘帽工作。
自治区强调,要围绕“大力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扶志为先,让贫困户立志脱贫;给予正向激励,让贫困户乐于脱贫;落实就业创业措施,寻找增收门路,让贫困户学会脱贫;强化政策保障,让贫困户能够脱贫,确保到2020年全区贫困户实现脱贫摘帽”的工作目标,从营造舆论氛围、加强政策宣传、深化思想教育等方面入手,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从提升文明水平,开展文体活动,积极挖掘典型,惩戒不良行为入手,进一步加大移风易俗工作力度。从选好配强村级党组织带头人,发挥好村级党组织的引领带动作用入手,因地制宜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发挥农村经济合作组织桥梁纽带作用,进一步加大基层组织引导力度。从深化定点扶贫和“一帮一联”工作入手,减少简单发钱发物式帮扶,进一步加大结对帮扶力度。同时要根据贫困群众发展产业和就业需要,科学制订培训计划,加大技能培训力度。加强对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育培养,增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作用,提高贫困群众发展生产组织化、规模化、品牌化水平等,加大能人带动力度。进一步加大产业就业扶持、健康扶贫、教育扶贫力度。
自治区在指导意见中,还对如何进一步提高群众参与度、激发帮扶干部内生动力、加大激励力度等方面提出了较为明确的主要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