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热议
本报记者 龚文颖 王春楠
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广西一些民族传统聚居村镇的保护与发展受到较大冲击。不少住桂全国政协委员建议应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少数民族特色村镇保护与发展。
民建广西区委副主委曾钫委员在对当前少数民族特色村镇保护与发展现状进行调研后发现,广西专项扶贫资金大多投入到脱贫攻坚及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中,用于少数民族特色村镇的建设资金也相应大幅减少,由2014年的3543万元、2015年的2454万元、2016年的1134万元持续减少到2017年的270万元。他建议,设立少数民族特色村镇建设专项资金,长期投入,确保少数民族特色村镇保护与发展工作能够持续有效地开展。
柳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韦震玲委员则提出,由于少数民族特色村镇建设涉及发改、住建、民宗、文化和旅游等部门,建议各部门加强协调,形成少数民族特色村镇建设的强大合力。
对于各地在少数民族特色村镇建设上存在的挖掘深度不足、缺乏民族特色及元素、缺乏具有代表性的村镇形象等问题,韦震玲委员建议,对特色村镇连片民居进行整体改造,在消除火灾等隐患的同时,最大程度地保留村寨原貌,并尊重各族民居发展客观规律,形成新旧结合、整体和谐的传统民居景观,同时支持民族文化展示、陈列中心等配套项目建设。
“我国有34个跨境民族居住在边境地区111个民族自治县(区、旗、市),他们是边疆安定的坚实保障。”广西财经学院院长夏飞委员提出,应加强广西等边境地区的惠民工程建设,充分挖掘民族传统文化资源,发展特色旅游,实现变“绿”为“金”、点“绿”成“金”,扶持好民族村寨建设,通力共建和谐边疆。